●卷一百九十四 经籍考二十一
○史(起居注)
※《穆天子传》六卷
晁氏曰:晋太康六年汲县民盗发古冢所得,凡六卷,八千五百一十四字,诏荀勖、和峤等以隶字写之云。按《春秋左氏传》:"穆王欲肆其心,周行天下,将皆有车辙马迹焉。"此书所载,即其事也。穆王始巡狩,得骅骊、绿耳之乘,造父为御,以观四荒,北绝流沙,西登昆仑,与《太史公记》同。汲郡守书不谨,多毁缺。虽其言不典,皆古书,颇可观览。郭璞注本谓之《周王游行记》。勖之时,古文已不能尽识,时有缺者,又转写益误,殆不可读。
陈氏曰:其体制与起居注同。起居注者,自汉明德马皇后始,汉、魏以来因之。
※《唐创业起居注》五卷
晁氏曰:唐温大雅撰。纪高祖建义至受隋禅,用师符谶受命典册事。
陈氏曰:所载起义至受禅,凡三百五十七日。其述神尧不受九锡,反复之语甚详。愚尝书其後曰:《新史》称"除隋之乱,比迹汤、武"。汤、武未易比也,唐之受命,正与汉高帝等尔。其不受九锡,足以扫除魏、晋以来欺天罔人之态,而犹不免曰受隋禅者,乃以曾立代王之故曾,不若以子婴属史之为明白洞达也。
※《唐高祖实录》二十卷
晁氏曰:唐房元龄等撰。太宗诏元龄与许敬宗、敬播同脩,起创业,尽武德九年。贞观十七年书成。
陈氏曰:唐给事中河东敬播撰。按《志》称房元龄监脩,许敬宗删改。今本首题"监脩国史许敬宗奉敕定",第十一卷题"司空房元龄奉敕撰",不详其故。
※《唐太宗实录》四十卷
晁氏曰:唐许敬宗等撰。起即位,尽贞观二十三年。初,贞观十七年,房元龄、许敬宗、敬播撰《今上实录》,止十四年,成二十卷;永徽五年,无忌与史官续十五年後尽昭陵事。今四十卷,其後敬宗改定。
陈氏曰:按《艺文志》有《今上实录》二十卷,敬播等撰,房元龄监脩;又有长孙无忌《太宗实录》四十卷。今惟题中"书令许敬宗奉敕撰"。盖敬宗当高宗时以私,意窜改国史,《中兴书目》言之详矣。但今来既云许敬宗撰,而以为恐止是元龄、无忌所进,则不可考也。
※《唐高宗实录》三十卷
晁氏曰:唐刘知几等撰。起即位,尽永淳二年,凡二十九年。初,令狐德楠、许敬宗等撰录,止显庆三年,成二十卷上之,後知几与吴兢续成。
陈氏曰:按《志》令狐德楠撰止乾封,知几续成之,故号後脩。书本三十卷,今阙十一卷。
※《唐则天实录》二十卷
晁氏曰:吴兢撰。初,神龙二年,诏武三思、魏元忠、祝钦明、徐彦伯、柳同、应融、岑羲、徐坚撰录,三十卷。开元四年,兢与刘知几刊脩成此书,上之。起嗣圣改元甲申临朝,止长安四年甲辰传位,凡二十一年。
陈氏曰:按《志》魏元忠等撰,刘知几、吴兢删正,今惟题兢撰。武氏罪大恶极,固不应复入唐庙,而题主犹有圣帝之称,至开元中,礼官有言,乃去之。武氏不应有实录,犹正史之不应有本纪,皆沿袭《史》、《汉》吕后例,惟沈既济之论为正,而范氏《唐鉴》用之。
※《唐中宗实录》二十卷
晁氏曰:唐吴兢撰。起神龙元年复位,尽景龙四年,凡六年。
※《唐睿宗实录》十卷
晁氏曰:唐刘知几撰。知几与吴兢先脩《太上皇实录》,起初诞,止传位,凡四年。後续脩益,止山陵。
陈氏曰:《志》有二《录》,五卷者为兢。今此十卷,当是知几也。《馆阁书目》亦别有五卷者。
※《唐元宗实录》一百卷
晁氏曰:唐元载等撰。起即位,尽上元三年,凡五十年。安史之乱,《元宗起居注》亡。大历中,史官令狐峘裒掇诏策,备一朝之遗阙。开元、天宝间君臣事多漏略。
陈氏曰:题元载撰,盖左拾遗令狐峘所为,而载以宰相监脩也。史称事多漏略,拙於取弃,不称良史。峘,德楠五世孙也。
※《唐肃宗实录》三十卷
晁氏曰:唐元载等撰。起即位,尽後元年,凡六年。
陈氏曰:亦元载监脩,不见史官姓名。
※《唐代宗实录》四十卷
晁氏曰:唐令狐峘撰。初,诏峘撰录,未成书,贬官卒。元和二年,子丕上之。当时名官如房琯,不立传,抗直如颜真卿,略而不载,时讥漏略。起宝应元年壬寅,止大历十四年己未,凡十七年。
陈氏曰:尤为漏略。
※《唐建中实录》十卷
《崇文总目》唐史馆脩撰沈既济撰。起大历十四年德宗郎位,尽建中二年十月既济罢史官之日。自作五例,所以异於常者:举终必见始;善恶必评;月必举朔;史官虽卑,出入必书;太子曰薨。自谓"辞虽不足,而书法无隐"云。
※《唐德宗实录》五十卷
晁氏曰:裴垍等撰。起即位,尽贞元二十一年,凡二十五年。元和二年,诏蒋乂、樊绅、林宝、韦处厚、独孤郁同脩。五年,垍上之。
※《唐顺宗实录》五卷
晁氏曰:韩愈撰。起贞元二十一年乙酉正月,止永贞元年丙戍八月。初,愈撰录禁中事为切直,阉宦不喜,訾其非实,文宗诏路隋刊正。隋建言"众议以刊脩非是。李宗闵、牛僧孺谓史官李汉、蒋系皆愈之婿,不可参撰,俾臣下笔。臣谓不然。且愈之所书,非己自出,元和以来,相循逮今。汉等以嫌,无害公谊。请条其甚谬误者,付史官刊定。"诏摘去元和、永贞间数事为失实,录不复改。
陈氏曰:按《志》称韩愈、沈传师、宇文籍撰,李吉父监脩。《新史》谓议者然不息,卒窜定无完篇,以阉宦恶其书禁中事切直也。
※《唐宪宗实录》四十卷
晁氏曰:唐路隋等撰。起即位,尽元和十五年。初,穆宗长庆二年,诏监脩国史杜元颖与史官韦处厚、路隋、沈传师、郑澣、宇文籍等脩《元和实录》,未及成书。太和四年,隋与苏景胤、陈夷行、李汉、蒋系续成上之。统例取舍,皆出处厚焉。
陈氏曰:按《志》称沈传师、郑澣,宇文籍、蒋系、李汉、陈夷行、苏景裔撰,盖前後史官也;又称杜元颖、韦处厚、路隋监脩,亦前後宰相也。
※《唐穆宗实录》二十卷
晁氏曰:唐路隋等撰。起即位,尽长庆四年。按《文宗实录》:太和四年,隋与苏景裔等上《宪宗实录》,後有王彦威、杨汉公、苏涤、裴休并为史官去。
※《唐敬宗实录》十卷
晁氏曰:唐李让夷等撰。起长庆四年甲辰即位,止宝历二年丁未,凡三年。武宗会昌中,诏史官陈商、郑亚同脩,让夷监脩,书成上之。
※《唐文宗实录》四十卷
晁氏曰:魏谟等撰。起即位,尽开成五年,凡十四年。宣宗大中八年,史官蒋偕、牛丛、王讽、卢吉同脩。
陈氏曰:谟监脩,偕等史官也。
※《唐武宗实录》一卷
晁氏曰:唐韦保衡撰。武宗以後,实录皆亡,今止有会昌元年正月二月。
陈氏曰:按《唐志》惟有《武宗实录》三十卷,其後皆未尝脩纂;更五代,《武录》亦不存,《邯郸书目》惟有一卷而已。
※《唐宣宗实录》三十卷,《懿宗实录》二十五卷,《僖宗实录》三十卷 《昭宗实录》三十卷 《哀宗实录》八卷
晁氏曰:国朝宋敏求次道所补。《宣录》三十卷,《懿录》三十卷(一作二十五卷),《僖录》三十卷,《昭录》三十卷,《哀录》八卷,通百二十八卷,世服其博闻。
陈氏曰:五《录》者,皆敏求追述为书。按《两朝史志》,初为一百卷,其後增益为一百四十八卷。今按《懿录》三十五卷,止有二十五卷,而始终皆备,非阙也,实一百四十三卷。《馆阁书目》又言阙第九一卷,今亦不阙云。
※《建康实录》二十卷
晁氏曰:唐许嵩撰。始自吴,起汉兴平元年,终於陈末祯明三年,南朝六代四十帝,四百年间君臣行事,及土地山川、城池宫苑、制置兴坏、用存古迹,其异事则注之,以益见闻。按南朝四百年,除西晋平吴之年并吴首事之年,而巳。吴大帝在武昌七年,梁元年都江陵三年,其实在建康宫,三百二十一年也。十父按:嵩自叙此书云"使周览而不繁,约而无失"。然自顺帝以後,复为纪传而废编年,其间重複一事牴牾者甚众;至於名号称谓,又绝无法,盖亦烦而多失矣。
陈氏曰:载吴、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六朝都建康者,编年附传,大略用实录体。
※《後唐庄宗实录》三十卷
陈氏曰:监修赵凤,史官张昭远撰。天成四年上。
※《後唐明宗实录》三十卷
陈氏曰:监修姚顗,史官张昭远撰。清泰三年上。
※《後唐废帝实录》十七卷
陈氏曰:张昭、尹拙、刘温叟撰。按昭本传,撰梁均王郢王、後唐愍帝废帝、汉隐帝《实录》,惟梁二王祀浸远,事皆遗失,遂不修,馀三帝实录皆藏史阁,周世宗时也。盖昭本撰《周祖实录》,以其历试之迹多在隐汉帝时,故请先修《隐录》,因并及前代云。
※《晋高祖实录》三十卷,《晋出帝实录》二十卷
陈氏曰:监修窦正固,史官贾伟、王伸、窦俨等撰。周广顺元年上。正固字体仁,同州人。相汉,至周罢,归洛阳,国初卒。
※《汉高祖实录》十七卷
陈氏曰:监修苏逢吉,史官贾伟等撰。乾祐二年上。书本二十卷,今阙末三卷。《中兴书目》作十卷。
※《汉隐帝实录》十五卷
陈氏曰:张昭等撰。事巳见前。
※《周太祖实录》三十卷
陈氏曰:张昭等撰。显德五年上。昭即昭远,字潜夫,濮上人。避汉祖讳,止称昭,逮事本朝,为吏部尚书。开宝五年卒。
※《周世宗实录》四十卷
陈氏曰:监修官晋阳王溥齐物、修撰范阳扈蒙日用撰。
※《蜀高祖实录》三十卷
晁氏曰:伪蜀李昊撰。高祖者,孟知祥也。昊相知祥子昶时被命撰。起唐咸通甲午,终於伪明德元年甲午,凡六十一年。
※《太祖实录》五十卷
晁氏曰:皇朝沈伦撰。太平兴国三年,诏李昉、扈蒙、李穆、郭贽、宋白、董淳、赵邻几同修,伦总其事。更历二载,书成。起创业,迄山陵,凡十七年。淳化中,王禹偁作《箧中记》,叙云:"太祖神圣文武,旷世无伦,自受命之後,功德日新,皆禹偁耳目所闻见。今为史臣,多有讳忌而不书,又上近取实录入禁中,亲笔削之,禹偁恐岁月浸久,遗落不传,因编次十馀事。"按禹偁所言,虽未可尽信,然咸平、祥符间,亦以所书漏落,一再命儒臣重修,多所增益,故有三本传於世。
※《重修太祖实录》五十卷
晁氏曰:皇朝李沆等撰。咸平中,真宗以前录漏略,诏钱若水、王禹偁、李宗谔、梁颢、赵安仁重加刊修,吕端监修。端罢,沆代。二年,书成奏御。沆表云:"前录天造之始、国姓之源,发挥无取,削平诸国,僭主伪臣,颇亡事迹。今之所正,率由典章,又益诸臣传一百四人。"按书太宗不榷市,及杜太后遗言,与司马温公所书不同,多类此。
陈氏曰:监修国史肥乡李沆太初、史官集贤院学士河南钱若水淡成等重修。初,上命李至、张洎等修太祖史,未成。及咸平元年,《太宗实录》成书,以太祖朝事多漏略,故再命若水修撰。二年,书成上之。卷首有沆《进书表》,叙前录之失及新书刊修条目甚详。同修者直馆饶阳李宗谔昌武、东平梁颢太素、直集贤院河南赵安仁乐道。李焘云:"世传太祖自陈桥推戴,马上约束诸将,本太祖圣意,前录无太宗叩马之语,乃後录所增也。"然则焘亦尝见旧录也邪?近闻士大夫家亦多有之,求之未获也。
※《太宗实录》八十卷
晁氏曰:皇朝钱若水等撰。至道三年,命若水专修,不隶史局。若水即引柴成务、宋度、吴淑、杨亿为佐,咸平元年书成,上於朝。起即位,止至道三年丁酉三月,凡二十年。初,太宗有驯犬常在乘舆侧,及崩,犬辄不食。李至常作歌纪其事以遗若水,其断章曰"白麟赤马君勿书,劝君书此惩浮俗"。而若水不为载。吕端虽为监修,而未尝莅局,书成署端名。至抉其事以为专美,若水援唐朝故事若此者甚众,时议不能夺。世又传亿子娶张洎女而不终,故《洎传》多醜辞。呜呼!若水及亿,天下称贤,尚不能免於流议如此。信乎执史笔者之难也!
陈氏曰:钱若水等以至道三年十一月受命,咸平元年八月上之,九月而毕,人难其速。按《杨亿传》,书凡八十篇,而亿独草五十六卷。
※《真宗实录》一百五十卷
晁氏曰:皇朝王钦若等撰。起藩邸,止乾兴元年壬戍二月,凡二十六年。乾兴元年,诏李维、晏殊、孙奭、宋绶、陈尧佐、王举正、李淑同修,冯拯监修。拯卒,钦若代。天圣二年,书成奏御。
陈氏曰:学士承旨肥乡李维仲方、学士临川晏殊同叔撰。
容斋洪氏《随笔》曰:司马迁作《史记》,於《封禅书》中述武帝神仙鬼灶方士之事甚备,故王允谓之"谤书"。国朝景德、祥符之间,王文穆、陈文忠、陈文僖、丁晋公诸人造作天书符瑞,以为固宠容悦之计。及真宗上仙,王沂公惧贻讥後世,故请藏天书於梓宫以灭迹。而实录之成,乃文穆监修,其载崇奉宫庙,祥雲芝鹤,惟恐不祥,遂为信史之累,与太史公"谤书"意异而实同也。
※《仁宗实录》二百卷
晁氏曰:皇朝韩琦等撰。起藩邸,尽嘉祐八年三月,凡四十二年。嘉祐八年十二月,诏琦提举,王珪、贾黯、范镇修撰,宋敏求、吕夏卿、韩维检讨。治平中,又命陈荐、陈绎同编修。熙宁二年奏御。
※《英宗实录》三十卷
晁氏曰:皇朝曾公亮等撰。起藩邸,尽治平四年正月,凡四年。熙宁元年正月,诏公亮提举,吕公著、韩维修撰,孙觉、曾巩检讨,三月又以钱藻检讨,四月又以王安石、吴充为修撰,二年七月书成。
王氏《挥麈录》曰:《英宗实录》,熙宁元年曾宣靖提举。王荆公时巳入翰林,宣靖自为之,兼实录修撰,不置官属,成书三十卷,出於一手。东坡先生尝语刘庄舆羲仲云:"此书词简而事备,文古而意明。为国朝诸史之冠。"
※《神宗实录》二百卷
晁氏曰:皇朝曾布等撰。起藩邸,止元丰八年三月,凡十九年。
※《神宗朱墨史》二百卷
晁氏曰:元祐元年,诏修《神宗实录》,邓温伯、陆佃修撰,林希、曾肇检讨,蔡确提举。确罢,司马光代。光薨,吕公著代。公著薨,大防代。六年奏御。赵彦若、范祖禹、黄庭坚後亦与编修,书成赏劳,皆迁官一等。绍圣中,谏官翟思言:元祐间,吕大防提举实录,祖禹、庭坚等编修,刊落事迹,变乱美恶,外应奸人诋诬之说。命曾布重行修定。其後奏书,以旧录为本,用墨书,添入者用朱书,其删去者用黄抹,巳而将旧录焚毁。宣和中,或得其本於禁中,遂传於民间,号"朱墨史"云。
陈氏曰:绍圣中,蔡卞、林希等重修,前史官由是得罪。其书大抵以安石《日录》为主,陈瓘所谓"尊私史而压宗庙"者也。
※《神宗实录考异》二百卷
陈氏曰:监修解梁赵鼎元镇、史官成都范冲元长等撰进。建炎初,有绍重修,绍兴六年,先进呈五十卷,六年正月书成。"考异"者,备朱墨黄三书而明著其去取之意也。阙百六十一至百七十一卷。初,蔡卞既败旧录,每一卷成,纳之禁中,盖将泯其迹,而使新录独行,所谓朱墨本者不可得而见也。及梁师成用事,自谓苏氏遗体,颇招延元祐诸家子孙若范温、奏堪之流。师成在禁中见其书,为诸家人道之,诸人幸其书之出,因曰:"此不可不录也。"师成如其言。及败,没入。有得其书者携以渡江,遂传於世。呜呼,此可谓非天乎!
※《哲宗前录》一百卷,《後录》九十四卷
晁氏曰:蔡京撰。《前录》起藩邸,尽元祐七年十二月;《後录》绍圣元年正月,尽元符三年正月,共十三年。京之意以宣仁垂帘时政非出於上,故分《前》、《後录》,盖厚诬也。
※《重修哲宗实录》一百五十卷
晁氏曰:绍兴四年三月壬子,太上皇帝顾谓宰臣朱胜非等曰:"神宗、哲宗两朝史录,事多失实,非所以传信後世,当重别修定。著《唐鉴》范祖禹有子名冲者,有召命,可促来,令兼史臣。"胜非奏曰:"神宗史缘添入王安石《日录》,哲宗史经蔡京、蔡卞之手,议论多不公。今蒙圣谕,命官删定,以昭彰二帝盛美,天下幸甚。"十八日丙申,新除宗正少卿兼直史馆范冲辞免恩命。胜非奏曰:"冲谓史馆专修神宗、哲宗史录,而其父祖禹元祐间任谏官,後坐章疏议论,责死岭表,而《神宗实录》又经祖禹之手,今既重修,则凡出京、卞之意及其增添者,不无删改。傥使冲预其事,恐其党未能厌服。"上曰:"以私意增添,不知当否?"胜非曰:"皆非公论。"上曰:"然则删之何害?纷纷浮议,不足恤也。"臣胜非曰:"范冲不得不以此为辞。今圣断不私,冲亦安敢有请?"上复愀然谓胜非等曰:"此事岂朕敢私?顷岁昭慈圣献皇后诞辰,因置酒宫中,从容语及前朝事。昭慈谓朕曰:'吾老矣,幸相聚於此,他时身後,吾复何患?然有一事,当为官家言之。吾逮事宣仁圣烈皇后,求之古今母后之贤,未见其比。因奸臣快其私愤,肆加诬谤,有玷盛德。建炎初,虽尝下诏辨明,而史录所载,未经删改,岂足传信後世?吾意在天之灵,不无望於官家也!'朕每念此,忄然於怀,朝夕降一诏书,明载昭慈遗旨,庶使中外知朕之本意。"臣胜非进曰:"圣谕及此,天下幸甚!臣等仰惟神宗、哲宗两朝实录,以太上皇帝圣意先定,爰命宰臣,悉令删修,故具载圣语於篇末"云。
王氏《挥麈录》曰:徐敦立云:"在馆中时,见《重修哲宗实录》。其旧书,崇宁间率多贵游子弟以预讨论,於一时名臣行事,既多疏略,而新书复因之,於时急於成书,不复广加搜讨,有一传而仅载历官先後,且据逐人碑志,有传中合书名犹云'公'者。读之使人不能无恨。
※《徽宗实录》二百卷
晁氏曰:皇朝程俱撰。先是汪藻编《庚辰以来诏旨》,颇繁杂,俱删辑成此书,且附以靖康、建炎时事。
陈氏曰:《徽宗实录》一百五十卷,监修宰相汤思退等上。绍兴七年诏修,十一年先上六十卷,至二十八年书成。修撰官历年既久,前後非一人。至乾道五年,秘书少监李焘言此书疏舛特甚,请重修。淳熙四年成。凡二百卷,《考异》百五十卷,《目录》二十五卷。今百五十卷者,前本也。
※《钦宗实录》四十卷
陈氏曰:乾道四年,修撰洪迈等进。
※《高宗实录》五百卷
陈氏曰:庆元三年,修撰济源傅伯寿景仁撰。初进二百八十卷,止绍兴十六年。嘉泰二年,修撰建安袁说友起岩等又进二百二十卷,止三十二年。
※《孝宗实录》五百卷
陈氏曰:嘉泰二年,修撰傅伯寿等撰进。中兴以来两朝五十馀载事迹,置院既久,不以时成,涉笔之臣,乍迁忽徙,不可殚纪。及有诏趣进,则忽遽抄录,甚者一委吏手。卷帙猥多,而记载无法,疏略牴牾,不复可稽。故二录比之前世,最为阙典,观者为之太息。
《中兴国史志》:高宗命范冲重修《神录》,已进而冲去国。尹焞继之,又进《哲宗》。《徽宗实录》,绍兴未尝成书,建炎後,史牍不存,皆仰搜讨,故犹多脱略,孝宗命李焘增修之。《钦宗实录》,洪迈用龚茂良所补日历,文直事核。《高宗实录》,庆元、嘉泰间所上,时史无专官,莫知谁笔。《孝宗》、《光宗实录》,初以付龚敦颐,卒专委傅伯寿、陆游。《孝录》比诸录为疏。
※《高宗实录》一千卷
国史日历所李焘等修进。自为序略曰:《日历》起初潜,讫内禅,用《春秋》四系之法,杂取左右史《起居注》、《三省密院》、《时政记》及百司移报,综错成章,凡关於时,靡不毕载。前後所论著,共成一千卷,卷为一册,总一千册,谨缮进呈。顾惟纪述圣神之言动,事大体重,臣愚岂能独任?加之岁周三纪,史非一官,掇缉穿联,简策繁夥,其间脱略牴牾,违失本真,安敢自保?在昔英主,往往指授,重加刊正。房元龄等进武德、贞观事迹,太宗更令纪实。如臣妄庸於元龄,无能为役,姑自罄竭,强附於唐虞氏史臣之义尔。
《中兴艺文志》:《高宗日历》初年者多为秦桧改弃,专政以後纪录尤不足信。韩侂胄当国,《宁宗日历》亦多诬。後皆命刊修。然《高宗日历》、《时政记》亡失,多不复可考。
※《西汉诏令》十二卷
陈氏曰:吴郡林宓德祖编。采括志传,参之本纪,以示信安程俱致道。俱以世次先後,各为一卷,差比岁月,摹而成书,且为之序。宓中词学,为开封府掾。
※《东汉诏令》十一卷
陈氏曰:宗正寺主簿鄞楼昉暘叔编。大抵用林旧体,自为之序。帝王之制,具在百篇,後世不可及矣。两汉犹为近古。愚未冠时,无书可观,虽二史亦从人借。尝於《班书》志、传录出诸诏,与纪中相附,以便览阅。既仕於越,及得见林氏书。而楼书近出,其为好古博雅,斯以勤矣。惟平、献二朝,莽、操用事,如锡莽及废伏后之类,皆当削去,而莽时尤多也。
※《本朝大诏令》二百四十卷
陈氏曰:宝谟阁直学士豫章李大异伯珍刻於建宁,云绍兴间宋宣献公家子孙所编摹也。而不著其名。始自国初,迄於宣政,分门别类,凡目至为详悉。
※《玉堂制草》十卷
陈氏曰:参政钜野李邴汉老编。承平以前制诏。
※《元符庚辰以来诏旨》三卷
晁氏曰:汪藻编徽宗即位後诏旨,未全。
※《中兴玉堂制草》六十四卷
陈氏曰:同知枢密鄱阳洪遵景严编。起建炎,迄绍兴末。
※《中兴续玉堂制草》三十卷
陈氏曰:丞相益文忠公周必太子充为学士院时编进。始尝建言,加上"德寿"尊号,不以表而以议,且称嗣皇帝为非是,遂革之。今书以《尊号表》为卷首,而增附《馆职笔问》於後,起隆兴,迄淳熙改元。自後未有续者。
※《纶言集》三十一卷
陈氏曰:宇文粹中、虚中兄弟所编集。
※《中兴纶言集》二十八卷
陈氏曰:左司郎中莆田郑寅子敬编。寅,知枢密院
侨之子,端重博洽,藏书数万卷,於本朝典故尤熟。
●卷一百九十五 经籍考二十二
○史(杂史各门总 杂史)
《隋 经籍》曰:自秦拨去古文,篇籍遗散。汉初,得《战国策》,盖战国游士记其策谋。其后,陆贾作《楚汉春秋》,以述诛锄秦、项之事。又有《越绝》,相承以为子贡所作。后汉赵晔又为《吴越春秋》。其属辞比事,皆不与《春秋》、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相似,盖率尔而作,非史策之正也。灵献之世,天下大乱,史官失其自后汉以来,学者多抄撮旧史,自为一书。呀起自人皇,或断之近代,亦各其志,而体制不经。又有委巷之说,迂怪妄诞,真虚莫测,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。通人君子,必博采广览,以酌其要,故备而存之,谓之杂史。
《宋三朝志》曰:杂史者,正史、编年之外,别为一家。体制不纯,事多异闻,言或过实。然籍以质正疑谬,补缉阙遗,后之为史者,有以取资,如司马迁采《战国策》、《楚汉春秋》,不为无益也。
《隋志》:七十二部,九百一十七卷(通计亡书,七十三部,九百三十九卷)。
《唐志》:杂史八十八家,一百七部,一千八百二十八卷(失姓名八家,元行冲以下不著录六十家,八百六十一卷)。
《宋三朝志》:杂史九十一部,九百六十八卷。
《宋两朝志》:三十一部,六百三十卷。
《宋四朝志》:二十四部,一千七十三卷(内《唐武宗实录》以下六部入实录门,不重具)。
《宋中兴志》:别史三十一家,三十六部,一千三十四卷。
△右杂史
《隋 经籍志》曰:古之史官,必广其所记,非独人君之举。《周官》外史,掌四方之志,则诸侯史记兼而有之。《春秋传》曰:"虢仲虢叔,王季之穆,勋在王室,藏于盟府。"臧纥之叛,季孙命太史召掌恶臣而盟之。《周官》司寇,凡大盟约,莅其盟书,登于天府。大史、内史、司会、六官,皆受其贰而藏之。是则王者诛赏,具录其事,昭告神明,百官史臣,皆藏其书。故自公卿诸侯,至于群士,善恶之迹,毕集史职。而又闾胥之政,凡聚众庶,书其敬敏任恤者;族师每月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;党正岁书其德行道艺者,而入之于乡大夫。乡大夫三年大比,考其德行道艺,举其贤者能者,而献其书。王再拜受之,登于天府,内史贰之。是以穷居侧陋之士,言行必达,皆有史传。自史官旷绝,其道废坏,汉初,始有丹书之约、白马之盟。武帝从董仲舒之言,始举贤良文学。天下计书,先上太史,善恶之事,靡不毕集。司马迁、班固撰而成之。股肱辅弼之臣、扶义俶傥之士,皆有记录。而操行高洁不涉于世者,《史记》独传夷、齐,《汉书》但述杨王孙之俦,其余皆略而不说。又汉时阮仓作《列仙图》,刘向典校经籍,始作《列仙》、《列士》、《列女》之传。皆因其志尚,率尔而作,不在正史。后汉光武始诏南撰作风俗,故沛、三辅有耆旧节士之序,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。郡国之书,由是而作。魏文帝又作《列异》,以序鬼神奇怪之事,嵇康作《高士传》,以叙圣贤之风。因其事类,相继而作者甚众,名目转广,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。推其本原,盖亦史官之末事也。载笔之士,删采其要焉。鲁、沛、三辅,序赞并亡,后之作者,亦多零失,今取其见存,今取其见存,部而类之,谓之杂传。
《宋三朝艺文志》曰:传记之作,盖史笔之所不及者,方闻之士,得以纪述而为劝戒。《隋志》曰杂传,《唐志》曰杂传类,有先贤、耆旧、孝友、忠节、列藩、良吏、高逸、科录、家传、文士、仙灵、高僧、鬼神、列女之别。今总为传记,事涉道、释者,各具于其事。
《宋两朝艺文志》曰:传记之作,近世尤盛,其为家者,亦多可称,采获削稿,为史氛传。然根据肤浅,好尚偏驳,滞泥一隅,寡通方之用,至孙冲、胡讷,收摭益细,而通之于小说。
按:杂史、杂传,皆野史之流,出于正史之外者。盖杂史,纪、志、编年之属也,所纪者一代或一时之事;杂传者,列传之属也,所纪者一人之事。然固有名为一人之事,而实关系一代一时之事者,又有参错互见者。前史多以杂史第四,杂传第八,相去悬隔,难以参照,今以二类相附近,庶便检云。
《隋志》:二百一十七部,一千二百八十六卷。
《唐志》:一百二十五家,一百四十六部,一千六百五十六卷。
《宋三朝志》:一百三十九部,四百三十七卷。
《宋两朝志》:一十六部,八十一卷。
《宋四朝志》:五十三部,五百二十二卷。
《宋中兴志》:三百一十三家,三百三十九部,一千三百七十九卷。
△右杂传
《隋 经籍志》曰:自永嘉之乱,皇纲失驭,九州君长,据有中原者甚众。而当时臣子,亦各记录。後魏克平诸国,据有高、华,始命司徒崔浩博采旧闻,缀述国史。诸国记注,尽集秘阁。尔朱之乱,并皆散亡。今举其见在,谓之霸史。
《隋志》:二十七部,三百三十五卷。
《唐志》:一十七家,二十七部,五百四十二卷。
《宋三朝志》:二十七部,三百七十二卷。
《宋两朝志》:五部,五十四卷。
《宋中兴志》:四十家,四十三部,四百三十七卷。
夹漈郑氏曰: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:一曰传记,二曰杂家,三曰小说,四曰杂史,五曰故事。凡此五类之书,足相紊乱。又如文史与诗话,亦能相滥。编书之家,多是苟且,有见名不见书者,有看前不看後者。《尉缭子》,兵书也,班固以为诸子类,寘於杂家,此之谓见名不见书。《隋》、《唐》因之,至《崇文目》,始入兵书类,颜师古作《刊谬正俗》,乃杂记经史,惟第一篇说《论语》,而《崇文目》以为《论语》类,此之谓看前不看後。应知《崇文》所释,不看全书,多只看帙前数行,率意以释之耳。按《刊谬正俗》当入经解类。
按:夹漈言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,可以订历代艺文志之失。所谓"见名不见书,看前不看後"者,尤足以究其所失之源。然愚尝考之,经录犹无此患,而莫谬乱於史。盖有实故事而以为杂史者,实杂史而以为小说者。又有《隋志》以为故事,《唐志》以为传记,《宋志》以为杂史者。若一一考订,改而正之,则既不欲以臆见改前史之旧文,且所录诸书,盖有前史仅存其名,晚学实未尝见其书者,则亦无由知其编类之得失,是以姑仍其旧。而於所录先儒议论诸书本末,则不详加考订,但以类相从,而不尽仍前史之旧云。
右霸史、伪史。
《宋三朝志》:二十六部,六百一十二卷。
《宋两朝志》:四部,一百三十八卷。
《宋四朝志》:三部,三十三卷。
《宋中兴志》:四十家,四十六部,六百八十一卷。
右史钞。《隋》、《唐志》史部皆无此门,附在杂史。《宋志》方别立史抄门。
※《汲冢周书》十卷
晁氏曰:晋太康中汲郡与《穆天子传》同得,晋孔晁注。盖孔子删采之馀,凡七十篇。古者天子诸侯皆有史官,唯书法信实者行於世。秦、汉罢黜封建,独天子之史存。然史官或怯而阿世,贪而曲笔,虚美隐恶,不足考信。则儒学处士,必私有记述,以伸其志,将来赖之以证史官之失,其私益大矣。以司马迁之博闻,犹采数家之言以成其言,况其下者乎!亦有闻见单浅、记录失实、胸臆偏私、褒贬弗公以误後世者,在观者慎择之而巳矣。
陈氏曰:晋太康中,汲郡发魏安釐王冢,所得竹简书,此其一也。凡七十篇《叙》一篇,在其末。今京口刊本以叙散在诸篇,盖以仿孔安国《尚书》。相传以为孔子删《书》所馀者,未必然也。文体与古文不类,似战国後人放亻效为之者。
巽岩李氏曰:隋、唐《经籍》、《艺文志》皆称此书得之晋太康中汲郡魏安釐王冢,孔晁注解,或称十卷,或八卷,大抵不殊。按此,则晋以前初未有此也。然刘向、班固所录,并著《周书》七十一篇,且谓孔子删削之馀。而司马迁记武王克殷事,盖与此合。岂西汉世已得入中秘,其後稍隐,学者不道,及盗发冢乃幸复出邪?篇目比《汉》但阙一耳,必班、刘、司马所见者也,系之汲冢,失其本矣。书多駁辞,宜孔子所不取。抑战国处士私相缀缉,託周为名,孔子亦未必见章句,或脱烂难读,更须考求,别加是正云。
容斋洪氏《随笔》曰:《周书》今七十篇,殊与《尚书》体不相类,所载事物亦多过实。其《克商解》云:武王先入,適纣所在,射之三发,而後下车,系之以轻吕(剑名)。斩之以黄钺。县诸大白.商二女既缢。又射之三发。击之以轻吕。斩之以元钺。县诸小白.越六日。朝至於周,以三首先馘,入燎於周庙,又用纣於南郊。夫武王之伐纣,应天顺人,不过杀之而已。纣既死,何至枭戮俘馘,且用之以祭乎?其必不然者也。又言武王狩事,尤为淫侈,至於擒虎二十有二、猫二、麋五千二百三十五、犀十有三、氂七百二十有一、熊百五十一、罴百十八、豕三百五十有二、十有八、麂十有六、麝五十、鹿三千五百有二。遂征四方,凡憝国九十有九国,馘磨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,其多如是。虽注家亦云武王以不杀为仁,无缘所馘如此,盖大言也。《王会篇》皆大会诸侯及四夷事,云:唐叔、荀叔、周公在左,太公在右;堂下之右,唐公、虞公南面立焉,堂下之左,商公、夏公立焉。四公者,尧、舜、禹、汤後,商、夏即杞、宋也。又言俘商宝玉亿有百万。所纪四夷国名颇古奥,兽畜亦奇崛,以"肃慎"为"稷慎","犭岁人"为"秽人",乐浪之夷为"良夷","姑蔑"为"姑妹","东瓯"为"且瓯","渠搜"为"渠叟","高句丽"为"高夷"。所叙秽人前儿若弥猴,立行,声似小儿。良夷在子(兽名)鳖身人首,脂其腹,炙之藿则鸣。扬州禺禺鱼、人鹿。青邱狐九尾。东南夷曰氐乘黄,乘黄者似骐,背有两角。东越海蛤、海阳盈车大蟹。西南戎曰央林,以酋耳,酋耳者,身若虎豹。渠叟以〈鼠勺〉犬,〈鼠勺〉犬者,露犬也,能飞,食虎豹。区阳戎以鳖封,鳖封者,若彘,前後有首。蜀人以文翰,文翰者,若皋鸡。康民以稃苡,其实如李,食之宜子。北狄州縻费费,其形人身枝肿,自笑,笑则上唇翕其目,食人。都郭(亦北狄)生生,若黄狗,人面能言。奇幹(亦北狄)善芳,头若雄鸡,佩之令人不眯。正东高夷嗛羊,嗛羊者,羊面四角。西方之戎曰独鹿,邛邛距虚。犬戎文马,面赤{髟曷}缟身,目若黄金,名古皇之乘。白州北闾,北闾者,其华若羽,以其木为车,终行不败。篇末引伊尹《朝献商书》云:汤问伊尹,使为四方献令。伊尹请令正东以鱼皮之鞞、酱、蛟瞂、利剑,正南以珠玑、玳瑁、象齿、文犀,正西以丹青、白旄、江历(珠名)、龙角,正北以橐驼、騊駼、駃騠、良弓为献。汤曰善。凡此皆无所质信,姑录之以贻博雅者。唐太宗时,远方诸国来朝贡者甚众,服装诡异,颜师古请图以示後,作《王会图》盖取诸此。《汉书》所引"天予不取,反受其咎,母为权首,将受其咎。"以为《逸周书》,此亦无之,然则非全书也。
後村刘氏曰:《汲冢书》十卷,七十篇,与《艺文志》"《周书》七十一篇"合,但少一篇。晁子止谓其记录失实,李仁父谓书多駁词。按中间所载武王征四方,馘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,俘三亿万二百三十,暴於秦皇、汉武矣。狩擒虎二十有二(云云见前段)。纣囿虽大,安得熊罴如是其众?又谓俘商宝玉亿有百万。皆荒唐夸诞,不近人情,非止於駁而已。百篇圣笔所定,孟子犹疑"漂杵"之语。前辈云"吾欲忘言",观道妙《六经》,俱不是全书,况《汲冢》之类乎!
※《吴越春秋》十二卷
晁氏曰:後汉赵晔撰。吴起太伯,尽夫差;越起无馀,尽勾践。内吴外越,本末咸备。
※《吴越春秋传》十卷
《崇文总目》:唐皇甫遵注。初,赵晔为《吴越春秋》十二卷,其後有杨方者,以晔所撰为烦,又刊削之为五卷。遵乃合二家之书,考定而注之。
※《越绝书》十五卷
《崇文总目》:子贡撰,或曰子胥。旧有内纪八、外传十七,今文题阙舛,载二十篇,又载春申君,疑後人窜定。世或传二十篇者,非是。
陈氏曰:无撰人名氏,相传以为子贡者,非也。其书杂记吴、越事,不及秦、汉,直至建武二十八年。盖战国後人所为,而汉人又附益之耳。"越绝"之义,曰"圣人发一隅,辩士宣其辞;圣文绝於彼,辩士绝於此"。故曰"越绝"。虽则云然,终未可晓也。
※《西京杂记》二卷(一作六卷)
晁氏曰:晋葛洪撰。初,序言:洪家有刘子骏《汉书》百卷,乃当时欲撰史录事,而未得缔思,无前後之次,杂记而已。後学者始甲乙,之终癸为十卷,以其书校班《史》,殆全取刘书耳。所馀二万言,乃钞撮之。析二篇以裨《汉书》之阙,犹存甲乙裒次。江左人或以为吴均依託为之。
陈氏曰:其卷末言:洪家有刘子骏书百卷,先父传之。歆欲撰《汉书》,杂录汉事,未及而亡。试以此记考校班固所作,殆是全取刘书,有少异同耳。固所遗不过二万馀言,今钞出为二卷,以裨《汉书》之阙。所谓先父者,歆之於向也。而《馆阁书目》以为洪父传之,非是。《唐艺文志》亦只二卷。今六卷者,後人分之也。按:洪博闻深学,江左绝伦,著书几五百卷,本传具载其目,不闻有此书。而向、歆父子,亦不闻洪尝作史传於世。使班固有所因述,亦不应全没不著也。殆有可疑者。岂惟非向、歆所传,亦未必洪之作也。
※《东观汉记》十卷
陈氏曰:汉谒者仆射刘珍、校书郎刘騊駼等撰。初,班固在显宗朝尝撰《世祖本纪》、《功臣列传》、《载记》二十八篇。至永初中,珍、騊駼等著作东观,撰集《汉记》。其後卢植、蔡邕、马日磾等,皆尝补续。《唐艺文志》著录者一百二十卷。今所存者,惟吴汉、贾复、耿弇、寇恂、冯异、祭遵及景丹、盖延八人列传而已。其卷第凡十,而阙第七、八二卷,未知果当时之遗否也。
罗鄂州序曰:愿闻之上蔡任〈氵岌〉文源曰:"〈氵岌〉家旧有《东观汉记》四十三卷,丙子渡江亡去,後得蜀本,错误殆不可读,用秘阁本雠校,删著为八篇,洎见唐诸儒所引,参之以袁宏《後汉纪》、范晔《後汉书》,粗为全具,其疑以待博洽君子。"按显宗命班固为兰台令史,迁为郎,撰光武功臣、平林新市、公孙述事,作列传、载记二十八篇。永宁元年,太后又诏刘珍与刘騊駼作建武以来名臣传。今此记所存皆建武事,岂固及珍、騊駼所述邪?其文间类《前汉书》,又传後所题有"太史官曰"有序目者,此班、刘之所为分也。然固与珍传不载成书卷目,《隋书 经籍志》称刘珍所撰《汉记》百四十三卷,《新》、《旧唐书》、《经籍》、《艺文》志皆百二十七卷,吴兢所藏与官书卷同,刘知几所有仅百十四篇。本朝欧阳公尝欲求於海外,後复散亡,今所存才此耳,岂不惜哉!然《後汉》成书,自刘珍、谢承、薛莹、司马彪、华峤、谢忱、袁崧、刘义庆、萧子显,凡九家,唯华峤专述《汉记》。逮范晔总载诸家而成书,亦以华峤为主。後之欲考《汉记》者,於范氏之书犹有取焉。文源之言既然,愿以为此书乃汉世史臣亲记见闻。而袁、范出魏、晋後,以世揆之,不得为此,观《高密侯》一传,而纲领见矣。书虽不全,当共存录。因刻板於江夏郡,篇中往往有唐武后时字,不欲辄改。
※《高氏小史》一百二十卷
晁氏曰:唐高峻撰。以司马迁《史》至《陈》、《隋书》,附以唐实录,纂其要,分十例,为六十卷,後其子回析倍之。
陈氏曰:盖钞节历代史也。司马温公尝称其书,使学者观之。今按《国史志》,凡一百九卷,目录一卷;《中兴书目》一百二十卷,止於文宗;今本多十卷,直至唐末。峻,元和中人,则其书当止於德、顺之间,回之所序,但云分六十卷为百二十,取其便易而已,初未尝有所增加也。其止於文宗及唐末者,殆皆後人傅益之,非高氏本书。此书旧有杭本,今本用厚纸装衤贵夹面,写多错误,俟求杭本校之。
※《五代新说》二卷
晁氏曰:唐张询古撰。以梁、陈、北齐、周、隋君臣杂事,分三十门纂次。
※《古史》六十卷
晁氏曰:皇朝苏辙子由撰。其序曰:"太史公始易编年之法为纪传世家,记五帝以来,然不得圣人之意。余因迁之旧,始伏羲讫秦始皇,为七本纪、十六世家、三十七列传,谓之《古史》,追录圣贤之遗意,以示後世。"《国史》讥苏氏之学皆权谋变诈,今观此书盖不然,则知子由晚节为学益精深云。
朱子《古史馀论》曰:近世之言史者,惟此书为近理。其序言古帝王为善不为不善之意,非近世论者所能及;而论史迁,以为浅近而不学,疏略而轻信,亦中其病。顾其本末,乃有大不相应者。其曰:"帝王之道,以无为宗,万物莫能婴之。"此特以老子、浮屠之意论圣人,非能知圣人之所以为圣也。故其为言,虚空无实,而中外首尾不相为用。其曰"管、晏、叔向之流,皆不足以知之。"与"孔子知之而有隐"、"孟子知之而未尽"者,皆何事邪?若但曰"以无为宗,万物莫能婴之"而已,则数子之未知也不足恨,而孔、孟之所知,吾恐其非此之谓也。此皆义理之本原,而不可失者。秦汉以来,史册之言近理而可观者,莫如此书,而其所未合犹若此,岂其学之所从入者既已未得其正,而其所以讲摩咏蹈者又有所未精?是以虽既其文而未既其实,虽闻其号而未烛厥理也。
苏氏之学,大抵不知义理本原之正,而横邪曲直惟其意之所欲。其父子兄弟平日之言如此者,不可胜举。少公资禀静厚,故此书於一时正见有暂明者,而本原纲领终未能了。若长公之《志林》,又不逮远矣。
陈氏曰:其书因马迁之旧,上观《诗》、《书》,下考《春秋》及秦、汉杂录,为本纪、世家、列传。盖汉世古文经未出,战国诸子各自著书,或增损故事,以自信其说。迁一切信之,甚者或采世俗相传之语,以易古文旧说,故为此史以正之。然诋迁为不学浅近,则过矣。雁湖李氏跋曰:士固有夙怀精识,自其少年便自超卓,至於终身不能以易。某观黄门应制五十篇之文,首论夏、商、周,考其年,甫逾冠耳,而其辞已闳诣如此。逮晚谪官,续成《古史》,乃系以前论,止附益数言,岂非理之所到,初无老少之异乎?
※《太清记》十卷
《崇文总目》:梁王韶撰。起太清元年,尽六年。初,侯景破建邺,韶西奔江陵,士人多问城内事,韶不能人人为说,乃疏为一篇,问者即示之。元帝闻而取读,曰:"昔王韶之为《隆安记》,言晋末之乱离,今亦可以为《太清记》矣。"韶因为之。然其议论皆谢之矣。又韶希帝旨,撰述多非实录。
※《魏典》三十卷
《崇文总目》:唐太常少卿元行冲撰。起道武帝,终宇文革命,凡三十篇。孝武入关,则书东魏为东帝,并载两国事。为凡例微用编年之法,文约事详,学者宗之。行冲以族出於魏,刻意论著。引魏明帝时西柳谷瑞石有牛继马後之象,旧史谓元帝本出牛氏,行冲以为非,因言道武名犍,继晋受命,此其应也。特为论,载於篇。
陈氏曰:今本从莆田刘氏借录,卷帙多寡不同,岁月首尾不具,殆类钞节,似非全书。
※《三国典略》二十卷
《崇文总目》:唐汾州司户参军邱悦撰。以关中、邺都、江南为三国,起西魏,终後周,而东包魏、北齐,南总梁、陈,凡三十篇。今卷第多遗,自二十一以下卷阙。
※《南部烟花录》一卷
晁氏曰:唐颜师古撰。载隋炀帝时宫中秘事。僧志彻得之於官阁筍笔中。一名《大业拾遗记》。
※《大业杂记》十卷
晁氏曰:唐杜宝撰。起隋仁寿四年炀帝嗣位,止越王侗皇泰三年王世充降唐事。
陈氏曰:序言贞观修史未尽实录,故为此书,以弥缝阙漏。
※《大唐新语》十三卷
晁氏曰:唐刘肃撰。辑故事,起武德,止大历,分为三十类。肃,元和时人。
※《大唐说纂》四卷
陈氏曰:不著名氏。分门类事效《世说》,止有十二门,恐非全书。
容斋洪氏《随笔》曰:《艺文志》有李繁《大唐说纂》四卷。今罕得其书,予家有之。凡所纪事,率不过数十字,极为简要。《新史》大抵采用之。其《忠节》一门曰:武后问石泉令王方庆曰:"朕夜梦双陆不胜,何也?"曰:"盖谓宫中无子。意者恐有神灵儆夫陛下。"因陈人心在唐之意。后大悟,召庐陵王复储位,《新史》载其说,《通鉴》去之,似为可惜。
※《景龙文馆记》八卷
陈氏曰:唐修文馆学士武甄平一撰。记中宗初置学士以後馆中杂事,及诸学士应制倡和篇什杂文之属,亦颇记中宗君臣宴亵无度以至暴崩。其後三卷,为诸学士传。今阙二卷。平一以字行。
※《唐年小录》八卷
陈氏曰:唐户部尚书扶风马总会元撰。记唐以来杂事,分为七门,未卷为杂录。旧有一本,略甚,後得程文简本传之,始为全书。
※《开元天宝遗事》四卷
晁氏曰:汉王仁裕撰。仁裕事蜀至翰林学士。蜀亡,仁裕至镐京,采摭民言,得开元、天宝遗事一百五十九条。後分为四卷。
容斋洪氏《随笔》曰:俗间所传浅妄之书,所谓《雲仙散录》、《开元天宝遗事》之属,皆绝可笑。《遗事》託云王仁裕所著。仁裕,五代时人,虽文章乏气骨,恐不至此。姑析其数端以为笑。其一云姚崇开元初作翰林学士,有步辇之召。按崇自武后时已为宰相,及开元初,三入辅矣。其二云郭元振少时美风姿,宰相张嘉贞欲纳为婿,遂牵红丝线,得第三女,果随夫贵达。按元振为睿宗宰相,明皇初年即贬死,後十年嘉贞方作相。其三云杨国忠盛时,朝之文武争附之以求富贵,惟张九龄未尝及门。按九龄去相位十年,国忠方得官耳。其四云张九龄览苏頲文卷,谓为文阵之雄师。按頲为相时,九龄元未达也。此皆显显可言者,固鄙浅不足攻,然颇能疑误後生也。惟张彖指杨国忠为水山事,《资治通鉴》亦取之,不知别有何据?近岁兴化军学刊《遗事》,南剑州学刊《散录》,皆可毁。
※《明皇杂录》二卷
晁氏曰:唐郑处晦撰。记孝明时杂事。别录一卷,题"补阙",所载十二事。
陈氏曰:其书大中九年序。处晦,太和八年进士也。
※《开元传信记》一卷
晁氏曰:唐郑棨撰。纪开元、天宝传闻之事,故曰"传信"。
※《开元昇平源记》一卷
陈氏曰:唐史官吴兢撰。叙姚崇十事。
※《庐陵王传》一卷
陈氏曰:唐彭王傅会稽徐浩季海撰。叙狄仁杰、五王事。
※《河洛春秋》二卷
陈氏曰:唐扬州司功包諝撰。记安史之乱。
右杂史。
●卷一百九十六 经籍考二十三
○史(传记)
※《国史补》二卷
晁氏曰:唐李肇撰。起开元,止长庆间事。初,刘餗记元魏迄唐开元事,名曰《国朝传记》故肇续之。
※《幸蜀记》三卷
晁氏曰:唐李匡文、宋巨周、宋居白撰。初,匡文《记》尽孝明崩,巨周《记》止於归长安,叙事互相详略。居白合二《记》,以宋为本,析李为注,取二叙冠篇,复掇遗事增广焉。
※《次柳氏旧闻》一卷
晁氏曰:唐李德裕撰。中元中,史臣柳芳与高力士同窜黔中,为芳言开元天宝禁中事,乃论次,号"问高力士"。李吉甫与芳子冕,贞元初俱为尚书郎,尝道力士之说,吉甫每为其子德裕言。岁祀既久,遗藁不传,但记十七事。後文宗访力士事於德裕,德裕编次上之。多同《明皇杂录》。
※《奉天录》四卷
陈氏曰:唐赵元一撰。起建中四年泾原叛命,终兴元元年克复神都。
※《燕南记》三卷
陈氏曰:唐恒州司户谷况撰。专记成德一镇事,自建中二年,至大和七年,起张志忠,终王承元。古语有"燕南垂,赵北际",今以其在燕之南,故名。然河北诸镇连叛事迹,亦大略具矣。
※《建中河朔记》六卷
陈氏曰:唐李公佐撰。序言与从弟正封读《国史》,至建中、贞元之际,序述河朔故事,未甚详备,以旧闻於老僧智融及谷况《燕南记》所说略同,参错会要,以补史阙。
※《邠志》三卷
陈氏曰:唐殿中侍御史凌准宗一撰。邠军即朔方军也。此本从旺江晁氏借录,其末题曰:"文忠修唐史,求此书不获,今得於忠宪范公之孙伯高。其中尚舛误,当访求正之。绍兴乙丑晁公ガ。"
※《凉公平蔡录》一卷
陈氏曰:唐山南东道掌书记郑澥撰。凉国公者,李愬也。
※《开成承诏录》二卷
晁氏曰:唐李石撰。石与郑覃、李固言相文宗,录当时延英奏对事。开成,年号。
※《太和野史》三卷
陈氏曰:不著名氏,但称大中戊辰陈郡袁涛序。自郑注而下十七人,本共为一轴,涛分之为三卷。
※《太和摧凶记》一卷
陈氏曰:文与上同,而不分卷,岂其初本邪?
※《野史甘露记》二卷
陈氏曰:不著名氏。上卷记甘露之祸,下卷记诸臣本末。
※《乙卯记》一卷
陈氏曰:唐布衣李潜用撰。末又有吴郡李实者述训、注本谋附益之。乙卯,太和九年也。
※《两朝献替记》三卷
晁氏曰:唐李德裕撰。德裕相文宗、武宗,录当时奏对议论。
※《元和朋党录》一卷
晁氏曰:唐马永易记牛、李朋党始末。自牛僧孺试贤良,迄令狐綯去位。
陈氏曰:池州石埭县尉维扬马永易明叟撰。自元和三年牛、李对策,以至大中十三年令狐綯罢相,唐朋党本末具矣。永易尝著《唐职林》、《实宾录》等书,崇、观、政和间人也。又有马永卿大年者,从刘元城游,大观三年进士,当是其群从。《馆阁书目》以永易为唐人,大误也。
※《会昌伐叛记》一卷
陈氏曰:李德裕撰。记平泽潞事。
※《四夷朝贡录》十卷
陈氏曰:唐给事中渤海高少逸撰。会昌中,宰相李德裕以黠戛斯朝贡,莫知其国本原,诏为此书。凡二百一十国,本二十卷,合之为十卷。
※《东观奏记》三卷
晁氏曰:唐裴廷裕撰。昭宗时,长安寇乱相仍,自武宗以後日历、起居注散轶不存,诏史臣撰宣懿僖三朝实录。廷裕次《宣宗录》,特采大中以来耳目闻见,撰次此书,奏记於监修杜让能,以备史阁讨论云。
陈氏曰:记宣宗朝事,凡八十九条。
※《贞陵遗事》二卷《续》一卷
陈氏曰:唐中书舍人令狐澄撰,吏部侍郎柳玭续之。澄所记十七事,玭所续十四事。
※《咸通庚寅解围录》一卷
陈氏曰:唐成都少尹张雲景之撰。言南诏围城扞御事。
※《金銮密记》一卷(一作三卷)
晁氏曰:唐韩偓撰。偓天复元年为翰林学士,从昭宗西幸。朱温围岐三年,偓因密记其谋议及所闻见事,止於贬濮州司马。予尝谓偓有君子之道四焉。唐之末,南北分朋而忘其君,偓,崔允门生,独能弃家从上,一也。其时搢绅无不交通内外,以躐取爵禄,偓独能力辞相位,二也。不肯草韦贻范起复麻,三也。不肯致拜於朱温,四也。《诗》曰:"风雨如晦,鸡鸣不已。"偓之谓矣。而宋子京薄之,柰何?一本釐天复二年、三年各为一卷,首尾详略颇不同,互相雠校,凡改正千有馀字云。
陈氏曰:具述在翰苑时事,危疑艰险甚矣!昭宗屡欲相之,卒不果而贬,竟终於闽。非不幸也。不然,与崔垂休辈骈首就戮於朱温之手矣!
※《大唐补记》三卷
陈氏曰:南唐程匡柔撰。序言懿宗朝有焦璐者撰《年代纪》,述神尧止宣宗。匡柔袭摭三百年历,补足十九朝。起咸通戊子止癸巳,附璐书中;乾符已後,备存《补记》。末有《後论》一篇,文词虽拙,议论亦正。
※《南部新书》五卷
晁氏曰:皇朝钱希白撰。记唐故事。
※《桂苑丛谈》一卷
晁氏曰:题云冯翊子子休撰。杂记唐朝僖、昭时杂事,当是五代人。李邯郸云姓严。
※《中朝故事》二卷
晁氏曰:伪唐尉迟偓撰。记唐懿、昭、哀三朝故事,故曰中朝。
※《三朝见闻录》八卷
陈氏曰:不知作者。起乾符戊戌,至天祐末年,及庄宗中兴後河东事迹。三朝者,僖、昭、庄也。其文直述,多鄙俚。
※《广陵妖乱志》三卷
陈氏曰:唐晋阳郑廷诲撰。言高骈、吕用之、毕师铎等事。
※《汴水滔天录》一卷
陈氏曰:唐左拾遗王振撰。言朱温篡逆事。
※《吕夏卿兵志》三卷
晁氏曰:皇朝吕夏卿撰。公武得之於宇文时中。季蒙题其後云:"夏卿修唐史,别著《兵志》三篇,秘之,戒其子弟勿妄传。鲍钦止吏部好藏书,苦求得之。其子无为太守恭孙偶言及,因恳借钞录於吴兴。"
※《耳目记》二卷
晁氏曰:题云刘氏,未详何时人。杂记唐及五代事。
※《朱梁兴创遗编》二十卷
陈氏曰:梁宰相敬翔子振撰。自广明巢贼之乱,朱温事迹,讫於天祐杀逆。大书特书,不以为愧也。其辞亦鄙俚。
※《庄宗台祸记》一卷
陈氏曰:後唐中书舍人黄彬撰。
※《入洛记》一卷
晁氏曰:蜀王仁裕撰。仁裕随王衍降,入洛阳,记往返涂中事并其所著诗赋。
※《贾氏备史》六卷
陈氏曰:汉谏议大夫贾谭撰。叙石晋祸乱,每一事为一诗系之。
※《晋朝陷蕃记》四卷
晁氏曰:皇朝范质撰。质,石晋末在翰林,为出帝草《降虏表》,知其事为详。记少主初迁於黄龙府,後居於建州,凡十八年而卒。按契丹丙午岁入汴,顺数至甲子岁为十八年,实国朝太祖乾德二年也。
陈氏曰:据莆田郑氏书目云范质撰。本传不载,故《馆阁书目》云不知作者。未悉郑氏何所据也。
※《晋太康平吴记》二卷
隋氏曰:周吏部尚书张昭撰。世宗将讨江南,昭采晋武平孙皓事迹,为书上之。
※《唐馀录》六十卷
晁氏曰:皇朝王皥奉诏撰。皥芟《五代旧史》繁杂之文,采诸家之说,仿裴松之体附注之。以本朝当承汉唐之盛,五代则闰也,故名曰《唐馀录》。宝元二年上之。温公修《通鉴》,间亦取之。皥,曾之弟。
陈氏曰:是时惟有薛居正《五代旧史》,欧阳修书未出。此书有纪有志有传,又博采诸家小说,仿裴松之《三国志注》附其下方,盖五代别史也。《馆阁书目》以入杂传类,非是。
※《唐末汎闻录》一卷
晁氏曰:皇朝阎自若纂。乾德中,王溥《五代史》成,自若之父观之,谓自若曰:"唐末之事,皆吾耳目所及,与史册异者多矣。"因话见闻故事,命自若志之。
陈氏曰:题常山阎自若撰。记五代及诸僭伪事。其序自言乾德中,得於先人及舅氏闻见。且曰:"传者难验,见者易凭。考之史策,不若询之耆旧也。"然所记亦时有不同者,如李涛纳命事,本谓张彦泽,今乃云谒周高祖,未详孰是。
※《五代补录》五卷
晁氏曰:皇朝陶岳撰。祥符壬子,以五季史书阙略,因书所闻,得一百七事
陈氏曰:每代为一卷,凡一百七条。岳,雍熙二年进士。
※《五代史阙文》一卷
晁氏曰:皇朝王禹偁撰。录五代史笔避嫌漏略者,以备阙文,凡一十七事。
※《建隆遗事》一卷
晁氏曰:皇朝王禹偁记太祖事。按太祖崩时,赵普已罢为河南节度使,卢多逊亦是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始除平章事,今云"上将晏驾前一日,召赵、卢入宫,"其谬甚矣。世多以其所记为然,不足信也。
王氏《挥麈录》曰:《建隆遗事》,世称王元之所述,其间率多诬谤之词。至於称赵普、卢多逊受遗诏昌陵,尤为舛缪。案《国史》,韩王以开宝六年八月免相,至太平兴国六年九月,始再秉衡钧。当太祖升遐时,普政在外,何缘前一日与卢丞相同见於寝邪?称太祖长子德昭为南阳王,又误矣,初未尝有此事。元之当时近臣,又秉史笔,岂不详知?且载《秦王传》中云云,安有淳化三年而见《三朝国史 秦王传》称?可谓乱道。此特人託名为之。又案元之自有《小畜集》,《序》及《三黜赋》与《国史》本传俱云:"淳化二年,自知制诰舍人贬商州。至道二年,自翰林学士黜守滁上。咸平二年,守本官知齐安郡。"而此序年月次序悉皆颠错,其伪也明矣!
巽岩李氏曰:世传王禹偁所记《建隆遗事》十三章,考其章句,大抵不类禹偁平日之文。其七章、十三章,鄙悖益可骇,幸而史官弗信,然学士大夫不习朝廷之故者,犹以禹偁所作私信之。余常反复证验,力排其诬,决知其不出於禹偁矣。盖禹偁,世所谓名贤者,而数以直道废,故群不逞辄假借窜寄,谓世可欺。殊不知普实爱重禹偁,而禹偁於普尤拳拳也。普遗藁四六表状,往往见禹偁集,盖禹偁代作也。彼小人乌得识之!
陈氏曰:其记陈桥驿前戒誓诸将事,元出熙陵。而序文云:"近取实录,入禁中亲自笔削。"然则此书之作,诚何谓也。《邵氏闻见录》亦尝表而出之,而或者亦辩此书之伪,当考。
※《祖宗独断》一卷
陈氏曰:皇朝陆经记祖宗独断事十事。
※《龙飞日历》一卷
晁氏曰:皇朝赵普撰。记显德七年正月艺祖受禅事。是年改建隆,二月,普撰此书。普时为枢密学士。
※《景命万年录》一卷,《艺祖受禅录》一卷
晁氏曰:未详撰人。记赵氏世次、艺祖历试,迄受禅事。
※《圣宋掇遗》一卷
晁氏曰:皇朝欧阳靖撰。记国初至仁宗君臣美事,以备史阙。
※《晋公谈录》三卷
晁氏曰:皇朝丁谓撰。多本朝事。每章之首,皆称"晋公言",不知何人为润益。初,董识志彦得之於洪州潘延之家。延之,晋公甥,疑延之所为。
※《涑水记闻》十卷
晁氏曰:皇朝司马光撰。记宾客所谈祖宗朝及当时杂事。
陈氏曰:此书行於世久矣。其间记吕文靖数事,吕氏子孙颇以为讳,盖尝辨之,以为非温公全书,而公之曾孙侍郎伋季思遂从而实之,上章乞毁板。识者以为讥。
※《嘉祐时政记》一卷
晁氏曰:吴奎、赵概、欧阳修记立英宗事,并贾易《论韩琦定册疏》附於後。
※《甘陵伐叛记》一卷
陈氏曰:题文升撰,不知何人。末有谕,称"甘陵人苏朔为余言,其大父庆历中陷贼,亲见贼初叛时事"。按《中兴书目》有《甘陵诛叛录》,称殿中丞王起撰。起时为文彦博幕客,然则别自一书也。
※《隆平集》二十卷
晁氏曰:皇朝曾巩撰。记五朝君臣事迹。其间记事多误,如以《太平御览》与《总类》两书之类。或疑非巩书。
※《濮王中陈》一卷
晁氏曰:记治平中封濮安懿王时宰相奏状及台谏言章。
※《欧阳濮议》四卷
晁氏曰:皇朝欧阳修永叔撰。其序云:"武王之作,人皆谓君可代,濮议之兴,人皆谓父可绝。孟津之会,独夷齐不食周粟而饿死,世未之知也,後五百年得孔子而後显。然则濮议其可与庸人以口舌一日争邪?"熙宁初,永叔知亳州日,书成上之。苏子瞻,永叔客也,亦以台谏之论为直云。
※《书壬戌事》一卷
隋氏曰:不知何人作。记永乐之败甚详。
●卷一百九十七 经籍考二十四
○史(传记)
※《温公日记》一卷
陈氏曰:司马光熙宁在朝所记。凡朝廷政事、臣僚差除,及前後奏对、上所宣谕之语,以及闻见杂事,皆记之。起熙宁元年正月,至三年十月出知永兴而止。
巽岩李氏曰:文正公初与刘道原共议,取实录、正史,旁采异闻,作《资治通鉴後纪》。属道原早死,文正起相,元祐後终,卒不果成。今世所传《记闻》及《日记》并《朔记》,皆《後纪》之具也。自嘉祐以前,甲子不详,则号《记闻》;嘉祐以後,乃名《日记》;若《朔记》,则书略成编矣。始文正子孙藏其书祖庙,谨甚,党祸既解,乃稍出之。旋经离乱,多所亡逸。此八九纸草藁,或非全幅,间用故牍,又十数行别书,牍背往往翦开黏缀,事亦有与正史、实录不同者。盖所见所闻所传闻之异,必兼存以求是,此文正长编法。
※《王氏日录》八十卷
晁氏曰:皇朝王安石介甫撰。绍圣间,蔡卞合曾布献於朝,添入《神宗实录》。陈莹中谓安石既罢相,悔其执政日无善状,乃撰此,归过於上,掠美於己,且历诋平生不悦者,欲以欺後世,於是著《尊尧集》及《日录不合神道论》等十数书。此书起熙宁元年四月,终七年三月,再起於八年三月,终於九年六月,安石两执国柄日也。然无八年九月以後至九年四月事,盖安石攻吕惠卿时。莹中谓蔡卞除之安石骂惠卿之语,其事当在此际也。
陈氏曰:本朝祸乱,萌於此书,陈瓘所谓"尊私史而压宗庙"者。其疆愎坚辩,足以荧惑主听,钳制人言。当其垂殁时,欲以此书秉畀炎火,岂非其心有所愧悔欤?既不克焚,流毒遗祸,至今为梗,悲夫!书本八十卷,今止有其半。
※《四明尊尧集》一卷
陈氏曰:司谏延平陈瓘莹中撰。专辩《王安石日录》之诬僭不孙,与配食坐像之为不恭。瓘初在谏省,未以安石为非,合浦所著《尊尧集》犹回隐不直,末乃悔之,复为此书。以谓蔡卞专用《日录》以修《神宗实录》,薄神考而厚安石,尊私史而压宗庙。於是编类其语,得六十五条,总而论之。坐此羁管台州。
朱子《读两陈谏议遗墨跋》:《日录》固为邪说,然诸贤攻之亦未得其要领,是以言者渎而听者疑,用力多而见功寡也。盖尝即其书而考之,则凡安石之所以惑乱神祖之聪明,而变移其心术,使不得遂其大有为之志,而反为一世祸败之原者,其隐微深切,皆聚此书。而其词锋笔势,纵横捭阖,炜烨谲诳,又非安石之口不能言,非安石之手不能书也。以为蔡卞撰造之言,固无是理。况其见诸行事深切著明者,又巳相为表里,亦不待晚年怼笔有所增加,而後为可罪也。然使当时用其垂绝之智,举而焚之,则後来载笔之士,於其帷幄之间,深谋密计,虽欲毕力搜访,极意形容,势必不能得之如此之悉;而传闻间异词虚实相半,亦不能使人无溢恶之疑。且如"勿令上知"之语,世所共传,终以手笔不存,故使陆佃得为隐讳,虽以元祐众贤之力,争辩之苦,而不能有以正也(此见陆佃《供答史院取问状》)。何幸其徒自为失计,出此真迹,以暴其恶於天下。便当摭其肆情反理之实,正其迷国误朝之罪,而直以安石为诛首。是乃所谓自然不易之公论,不唯可以订已往之谬,而又足以开後来之惑。柰何乃以畏避嫌疑之故,反为迂曲回互之言,指为撰造增加诬伪谤诋之书,而欲加刊削以灭其迹乎?此书之作,实在建中、崇宁之间。且其言犹以《目录》为蔡卞之所记。而其後了翁《合浦尊尧》之书,亦未直攻安石也,至於大观初年而後,《四明》之论始作。虽谓天使安石自写诬悖之心,然犹有怼笔增加,归过神考之云,则终未免於有所回互避就而失之者也。
※《朱子语录》:问《四明尊尧集》,曰:只似讨闹,却不於道理上理会,只於利害上见得,於道理全疏。如介甫心术隐微处,他都不曾改得,却只是把持。如云谓太祖滥杀有罪,谓真宗矫诬上天,皆把持语也。《龟山集》中有攻《日录》数段却好,盖龟山长於攻王氏。
※《曾相手记》三卷
晁氏曰:绍圣初,元祐党祸起,曾布知公论所在,故对上之语多持两端,又辄增损,以著此书云。
※《绍圣甲戌日录》一卷,《元符庚辰日录》一卷
陈氏曰:丞相南丰曾布子宣撰。记在政府奏对施行及宫禁朝廷事。
※《林氏野史》八卷
陈氏曰:同知枢密院长乐林希子中撰。希不得志於元祐,起从章惇,甘心下迁西掖,候诸贤谪词者也。而此书记熙宁、元丰以来事颇平直,不类其所为。或言此书作元祐之前,其後时事既变,希亦随之,书藏不毁。久而时事复变,其孙懋於绍兴中始序而行之耳。
王氏《挥麈录》曰:林子中《野史》世多传之。其间议论,与平日所为极为背驰,殊不可晓。岂非知公论之不可扌弇,欲盖其迹於天下後世邪?
※《邵氏辩诬》一卷
晁氏曰:邵伯温撰。辩蔡卞、章惇、刑恕诬罔宣仁欲废哲宗立徐邸事。
※《邵氏闻见录》二十卷
晁氏曰:邵伯温子文撰。记国朝杂事,迄绍兴之初。序言早以其父之故,亲接前辈,得前言往行为多,类之成书。其父雍也。
陈氏曰:又有《後录》三十卷,其子传所作,不专记事,在子录小说类。
※《传信录》十卷
晁氏曰:皇朝鲜于绰大受撰。言国朝杂事,多元丰後朝廷政事得失、人物贤否也。
※《国史後补》五卷
陈氏曰:蔡脩撰。脩,京之爱子,京末年事皆出於脩。脩见攸既叛父,亦与脩不咸。此书大略为其父自解,而滔天之恶,终有不可隐盖者。其间所载宫闱禁密,非臣庶所得知,亦非臣庶所宜言,既出脩笔,事遂传世,殆非人力也。
※《北征纪实》二卷
陈氏曰:蔡脩撰。叙伐燕本末,归罪童贯、蔡攸,亦欲为京文饰。然京罪不可掩也。
※《金人背盟录》七卷,《围城杂记》一卷,《避戎夜话》一卷《金国行程》十卷《南归录》一卷《朝野佥言》一卷
晁氏曰:皇朝汪藻编。记金人叛契丹,迄於宣和乙巳犯京城。《围城杂记》等五书,皆记靖康时事也。
陈氏曰:《朝野佥言》,不著名氏,有序,建炎元年八月。《系年录》称夏少曾,未详何人。《南归录》,直秘阁沈琯撰,亦记燕山事。《避戎夜话》,吴兴石茂良太初撰。
※《靖康要录》五卷
陈氏曰:不知谁撰。自钦庙潜邸,迄靖康元年十二月事。
※《靖康传信录》一卷
陈氏曰:丞相李纲伯纪撰。丁未二月。
※《靖康奉使录》一卷
陈氏曰:郑望之撰。
※《靖康拾遗录》一卷
陈氏曰:何烈撰。又名《靖康小史》,又名《草史》,
※《孤臣泣血录》三卷,《拾遗》一卷
陈氏曰:丁特起撰。
※《裔夷谋夏录》七卷
陈氏曰:汪藻撰。
※《陷燕记》一卷
陈氏曰:贾子庄撰。记燕山初陷事。子庄,不知其名,蔡靖客也。
※《靖康录》一卷,《靖康遗录》一卷
陈氏曰:《录》太学生朱邦基撰。《遗录》为太学生沈良撰。
※《金人犯阙记》一卷
陈氏曰:草茅方冠撰。
※《汴都记》一卷,《靖康野录》一卷,《痛定录》一卷
陈氏曰:并不著撰人名氏。
※《悲喜记》一卷
陈氏曰:围城中人作书与所亲,曰"中美知府"者,具述晋乱本末,自称名曰暘,皆不知何人也。
※《东都事略》一百五十卷
陈氏曰:承议郎知龙州眉山王偁季平撰。其书纪、传、附录略具体,但无志耳。附录用《五代史》例也。淳熙中上其书,得直秘阁。其所纪太简略,未得为全书。
※《建炎中兴记》一卷
陈氏曰:耿延禧撰。
※《建炎日历》五卷
晁氏曰:宰相汪伯彦撰。记太上皇帝登极时事。
陈氏曰:叙元帅开府,至南都践极。
※《吕忠穆答客问》一卷
陈氏曰:宰相济南吕颐浩元直撰。
※《吕忠穆勤王记》一卷
陈氏曰:左宣教郎臧梓撰。记建炎复辟事。
※《渡江遭变录》一卷
陈氏曰:丞相上蔡朱胜非藏一撰。记苗、刘作难,至复辟事。
※《建炎复辟记》一卷
陈氏曰:无名氏。
※《建炎通问录》一卷
陈氏曰:宣教郎傅雱撰。建炎初,李丞相纲所进。
※《北狩闻见录》一卷
陈氏曰:幹当龙德宫曹勋功显撰。按曹勋时扈从北狩,以徽庙御札间道走行在所,以建炎二年七月至南京。
※《北狩行录》一卷
陈氏曰:蔡、王若冲撰。
※《戊申维扬录》一卷
陈氏曰:无名氏。
※《维扬过江录》一卷
陈氏曰:尚书左丞叶梦得少蕴撰。
※《己酉航海记》一卷
陈氏曰:中书舍人李正民撰。又名《建炎居邠记》。
※《建炎假道高丽录》一卷
陈氏曰:杨应诚撰。取道辽东,奉使金虏,不达而还。
※《绍兴讲和录》二卷
陈氏曰:无名氏。
※《乱华编》三十三卷
陈氏曰:知盱眙军东平刘荀子卿编。其前有小序数语,云:"方石敬塘割幽燕遗契丹之日,孰知为本朝造祸之原哉?逮王安石创新法为辟国之谋,又孰知绍述者召祸之酷哉?"所集杂史、传记近三十种。荀,忠肃丞相诸孙也。
※《元祐党籍列传谱述》一百卷
陈氏曰:龚颐正撰。以诸臣本传及志状、家传、遗事之类集成之。其事迹微晦,史不可见者,则采拾诸书为之补传。凡三百九人,其阙者四人而尺。淳熙中,史院取其书以修《四朝国史》。洪迈奏乞甄录,补和州文学,後赐出身。详见编年类。颐正,给事中原之曾孙也。
※《绍兴正论》二卷
陈氏曰:序称潇湘野夫,不著名氏。录文武官不附和议及忤秦桧得罪者。
※《绍兴正论小传》二十卷
陈氏曰:宗正寺主簿鄞楼昉暘叔撰。以《正论》中姓名,仿《元祐党传》为之。
※《三朝北盟会编》二百五十卷
陈氏曰:直秘阁清江徐梦莘商老撰。辑诸书二百馀家,分上中下。上为政、宣,二十五卷;中为靖康,七十五卷;下为炎、兴,一百五十卷。
※《北盟集补》五十卷
陈氏曰:梦莘以前书铨载不尽者五家,续编次於中、下二帙,以补其阙。靖康、炎、兴各为二十五卷。
※《中兴十三处战功录》一卷
陈氏曰:参政眉山李璧季章撰。中兴以来,御寇立功,惟此十三处,编为一书,所谓"司勋藏其贰"者也。开禧乙丑,北事将作,其书成。
※《顺昌录》一卷
晁氏曰:绍兴十年,刘錡破女真於顺昌城下,其徒记其功云。
※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》甲乙集,共四十卷
陈氏曰:李心传撰。上自帝系、帝德、朝政、国典,下及见闻琐碎,皆录之。盖南渡以来野史之最详者。
※《西陲泰定录》九十卷
陈氏曰:李心传撰。记吴曦叛逆,以及削平本末。起嘉泰辛酉,迄嘉定辛未,为三十七卷;其後蜀事益多,又增脩至辛巳之冬,通为九十卷。仍颇用太史《年表》例,并记国家大政令、防边大节目。首尾二十年。
※《绍运图》一卷
晁氏曰:未详何人撰。自伏羲至皇朝神庙,五德之传及记事,皆著於篇。
※《汉史》二十卷
陈氏曰:丞相阳羡蒋芾子礼撰。其曾祖魏公之奇颖叔所记遗事,殆数百册,兵火散失。捃摭遗藁,得六百六十事,为十九门。淳熙改元,书成,为之序。
※《国史编年政要》四十卷,《国朝实录列传举要》十二卷《皇朝宰辅拜罢录》一卷《续百官公卿表》二十卷《质疑》十卷
《中兴艺文志》:蔡幼学撰。幼学采国史、实录等书,为《国朝编年政要》以拟纪,起建隆讫靖康。又为《国朝实录列传》以拟传,起国初止神宗朝。又为《宰辅拜罢录》,起建隆尽绍熙,年经两官纬之,又以司马光《百官公卿表》起建隆讫治平,乃为《续表》,终绍熙,经纬如《宰辅图》,上方书年,记大事,下列官,详记除、罢、迁、卒月日,而大事止及靖康,後未及录,以拟表。又为《备志》以拟志,而未成。